本报广州1月1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洁)租房者能否像买房业主一样享受同等教育资源?今天,在广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记者会上,广州市市长温国辉回应了社会对“租购同权”的关注,他强调:“学位到房,不是到人”。广州市教育局局长樊群透露,“租购同权,学位到房”的实施细则将很快出台。

  2017年7月,广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提出“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

  “租购同权大家都比较关心,是大家讨论甚至争论的热点问题。”温国辉表示,这是对新时代广州人民美好生活的积极回应,也充分彰显了广州开放包容的特质。目前,广州市各个区已经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温国辉认为,“最重要的是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把事情做起来。”

  接下来,广州市级层面将出台一些指导意见,并且在各区推动的基础上,研究“租购同权、学位到房”的做法,化解一房多租带来的学位承载压力。“各区本市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居住房屋所在地为唯一居住地,是当地房屋租赁合同系统备案证明的承租人子女,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要确保学位供给。这要比各区的探索更加进取了一步。”温国辉称,广州市从市级层面将更加强调加大学位供给,优化资源配置。按照集团化、学区化办学思路,推动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向外围城区推进。同时制定细则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在刚结束的广州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上,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对租购同权工作高度重视,该措施对遏制房价、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等会起到良好作用,但需要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进行相应配套,才能实施。

  “为什么现在的房子总是打着教育的名义把价格抬高,说明学位对房子非常重要。”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通知,“租”和“购”享受同样的权力,“租的房子学位怎么解决,按照学位到房,这间房子带学位是有周期的,周期是多长,具体方案正在报市政府,下一步租购同权、学位到房”。要享受同等的入学权利,这里有个前置性的要求,即“要有完备的租赁手续”。广州市教育局已研制相关方案,或将在全国率先推出“租购同权、学位到房”。

  广州市教育局局长樊群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租购同权,学位到房”实施细则将很快出台。“正在抓紧推进这项工作,这是多部门的事情。”但是,有学校校长反映,校方监测不到学位是否给租户占用。如何防止“一房多租”带来的学位承载压力?樊群表示:“所谓‘到房’,将来会实行片区化管理,租赁房屋的底数在国有租赁公司的后台是很清楚的,这样的情况下,承租人首先要符合条件,我们有相应配套规定。”

  樊群说,学生的学籍是唯一的,从幼儿园开始到高中毕业必须一致。按规定租房,是自己的孩子就可就近入学享用学位。从目前情况看,基础教育主体在各个区,要根据各个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条件。

  目前,广州市学籍管理实行全市联网,人户一致。也就是说,用了房子学位必须要在该房居住,人户一致。如果该学生不在这里居住了,到其他地方去上学,那么学籍也要迁出去,一个人占据两个学籍是不可能的。学位到房,房子对应的学位是固定的,学位对于租的房子而言,是真正给租赁人的子女用来读书的,而不是用来炒房的,学位到房,不是到人。

  因此,“租购同权”更准确的含义是买房能享受的教育资源,有剩余的,租房也能享受。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