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苏州讯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市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建筑业企业发展诚信体系,不断提高建筑业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安全品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最新版本于近日发布。
办法第十三条指出,企业年度综合考评分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类、专业承包类分别排名,并按以下标准划分A、B、C、D四个信用等级。
办法第十九条指出,按信用等级类别,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
(一)A 类企业:
1.企业在参与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2.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实行帮扶跟踪服务,扶持其做大做强;
3.连续两年被评为A类的企业,可以免交下一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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